市食药执法监察支队提醒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治疗疾病,不能替代药物。如患有疾病,应当到医院及时就诊,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品,千万不能把保健食品作为药品,以免延误病情。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识别保健食品的标志
获得卫生部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其产品标签上印有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标志为天蓝色,俗称“蓝帽子”。
2003年以前保健食品审批的部门为卫生部,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份)第×××号,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卫进食健字(年份)第×××号、卫食健进字(年份)第×××号。
2003年以后保健食品审批的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J200××××。
其标识如下图。
二、通过官方网站查询保健食品的真伪
首先要记下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然后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fda.gov.cn)查询其真伪,查询的步骤如下:
打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页→点击数据查询→点击国产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输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即见到要查询到信息。
三、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的事项
消费者应到合法的店铺购买保健食品,购买时要看保健食品的外包装是否有蓝帽子标志,要查看包装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购买过期的保健食品,要妥善保管好票据,因为票据是投诉、索赔、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重要凭据。
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涉及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可直接向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科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919-12331,一经查实,将严厉查处。
网络编辑:李亚红
信息审核:徐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