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八个标准丈量学习教育效果
为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环保局坚持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措施,以“八个标准”衡量学习教育实效,有力地促进了前一阶段的活动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
一是学习安排具体。科学制定安排计划,突出集中学习,并明确具体的时间、内容、方式、范围。二是参学人员到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程参加,其他人员无特殊理由的不得无故缺席,确保学习全覆盖。三是学习重点突出。规定必学内容。四是学习时间有保证。规定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不少于3天,各党支部学习不少于5天,交流讨论时间不少于5次,并结合实际安排充足的自学时间。五是领导带头。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记笔记、带头写心得体会、带头交流发言、带头讲党课、带头交流讨论、带头调查研究,以上带下,带头示范。六是学习联系实际。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学习延安精神、焦裕禄精神、“陕西环保”精神以及业务知识,切实把学习取得的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七是学习形式多样。坚持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系统学习与专题辅导、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八小时之外挤时间进行学习。八是学习效果明显。规定各单位集中学习要有记录,要组织专题讨论,个人学习要有笔记,要入心、入脑,心得体会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真正做到认识有提高、思想有触动、根基更牢固、行动更自觉。(记者:王悦)
网络编辑:徐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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