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开展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为加强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陕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并从中择优推荐上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会同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因地制宜,迅速做出安排,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以全市已被命名的1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基础,全面开展创建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基层社区争创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造条件;二是坚持标准,加强宣传,按照创建标准,查漏补缺,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活动,着力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三是严格审核,逐条对照,把好示范社区推荐关、审核关和验收关,确保申报质量,切实保证推荐的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具有真正的示范带动作用,每个区县力争每年创建2个以上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逐步提升全市城乡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网络编辑:胡静
信息审核: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