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采取四项措施保障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进行了检查。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采取四项措施督促学校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要落实好食品安全区县负总责,教育部门负主管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学校负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校领导食品安全职责,提高陪餐检查质量,确保陪餐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单位要结合学校食堂特点,分别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及知识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促进学校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承担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任务或供餐的学校要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增强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对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从业人员操作能力。三是对学校食堂实行网格化监管。要求各区县局将辖区内学校食堂实行分片包抓,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按月上报学校食堂检查总结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检查统计表》等,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学校落实及时整改到位。并将存在问题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四是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对照学校食堂设置标准,针对食堂硬件设施不全问题,争取多方支持,加大投入,完善食品安全设施,积极整改,确保达标。
网络编辑:李亚红
信息审核:梁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