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开展惠民补贴资金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执行,有效加强惠民资金的监管,市财政局结合“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惠民补贴资金专项检查,确保惠民补贴资金及时有效落实。
一是抓组织落实,确保检查顺利实施。市财政局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对全市惠民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的专项检查工作意见。同时,结合检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成立了惠农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局相关领导任组长,农业、社保、行政、教科文等科室为成员单位。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具体组织检查,并要求各区县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检查工作执行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形成了层层落实,处处把关,责任到人的工作局面。
二是抓宣传动员,切实提高工作认知。为保障我市惠民补贴资金专项检查顺利开展,市财政局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快速而有效地使区县和涉及被检查事项的单位掌握了检查的各项方针政策,明确了检查目的,提高了相关人员的思想认知,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此次惠民补贴资金专项检查是以促进惠民补贴政策落实、维护农户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安全使用为重点,以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资金管理体系更加完备、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目标的重要工作。
三是明确检查范围,强化工作措施。专项检查主要是对2012年度和2013年上半年中、省财政下达的各项惠民补贴资金以及市、县配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粮食综合补贴、玉米良种补贴、地膜玉米补贴等22项,专项检查将按照检查内容通过座谈了解、调阅账簿、核实资料、走访农户、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采用“1225”方式,即每个区县抽查2个乡镇(街办),每个乡镇(街办)抽查2个村,每个村抽查5户农户,对区县、乡镇和村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对象随机确定,采取以区县为面,以乡镇为线,以农户为点的立体检查模式,力保涉民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
四是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专项检查内容组织本部门、本系统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所属乡镇和村也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梳理民生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惠民资金项目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二是认真排查问题。从政策落实、资金发放等环节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三是积极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分类梳理,组织专门力量及时调查处理,切实整改,不断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于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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