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炭局四条措施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
7月25日,市煤炭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为了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会议提出了四条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以铁面无私、铁石心肠、铁腕执法的三铁精神,做好为期3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恢复生产和联合试运转煤矿要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复工验收煤矿在省整合办未下达复工通知前,做好整改维修工作,不得非法建设或生产;对存在侥幸心理,企图借整改之名进行非法违法建设和生产的煤矿,坚决予以打击,并停止供电和火工用品;对省整合办同意复工的煤矿,进一步加强监督,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建设,确保全市煤矿安全。
二是加快煤矿复工验收。煤矿复工验收要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方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发〔2012〕63号)要求严格执行。对各区县上报复工验收的煤矿,经验收合格的,尽快上报省整合办复验;对验收存在问题较多的,区县煤炭局要尽快督促煤矿整改;对还未达到复工验收条件正在整改维修的煤矿,要加大整改力度尽快上报验收,严禁借整改之名进行生产活动;对未启封的煤矿要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严防未经批准私自启封。
三是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逐项对照自查,做好查遗补漏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同时,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和信访案件等,要加快推进力度和报送速度,确保各类交办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地落实。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全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防腐能力。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推动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充满活力的安全监管队伍。
网络编辑:郝 磊
信息审核: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