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联合检查
为了促进全区农村义务教育与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近日,由新区教育分局牵头,组织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分局、监察室、管委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到全区19所实施学校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全面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检查组到各校主要是查看学校有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无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有无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有无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卫生制度,食品采购、保管、贮存、加工、留样等内部管理制度,食堂管理人员职责等;是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有无完整的营养计划就餐日志;有无详细的校领导陪餐记录;有无食品安全监督员工作检查记录等。其次是现场到供餐企业查看供餐合同、企业资质、食品安全管理、价格执行标准等。现场了解查看了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视和管理情况、学校食堂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食品规范留样、食品采购索票索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
检查发现,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我区主要有学校食堂供餐和企业配送两种形式,学校食堂供餐的学校中有的为学生提供4元标准的营养餐,有的将发放蛋奶及营养品和营养餐结合起来实施。采取企业配送方式配餐的,主要配送包子、稀饭、水果、面包等,对前期不足4元标准的都进行了补发。其中文家中学的营养餐管理较为规范。
在现场检查中,检查组通过“看、查、听、评”的方式认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现场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查学校,学校负责人均表示尽快整改到位,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同时,督查组建议在营养餐企业配送过程中,合理搭配营养餐种类,确保学生营养达标,并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供餐模式。
检查中,各校都能成立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时按标准实施,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中,学校能够按要求收集、归类、存档。资金管理能按要求建立台帐,进行严格的成本控制,确保实施标准的落实。(记者:张惠玲、通讯员:陈荣)
网络编辑:杨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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