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为医改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近年来,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改方面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相关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调整工作,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了乡镇卫生院核编、编制分解下达和机构理顺工作。市编办根据乡镇卫生院的核编标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与省编办反复沟通协商,最终为全市乡镇卫生院争取到733名编制,有效地解决了我市乡镇卫生院编制不足的问题,为高标准完成医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各区县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得到进一步规范,基本实现了基层医疗人员编制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和动态调整,有效缓解了基层医疗人员不足以及群众就医难问题。
二是配合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确保其公益性质。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及时对各区县公立医院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变更了经费形式,强化了县级公立医院公益属性。
三是加强药品采购结算管理机构设置,积极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为了确保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药品,市编办结合区县实际情况,设立了区县药品采购结算管理中心,为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有效推进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四是积极开展调研,对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三大医保”职能整合等问题积极开展相关调研,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行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探索和研究。
网络编辑:丁丽
信息审核: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