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悟透新条例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018年10月1日,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的再次修订,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再一次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要强化政治建设。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是党的十九大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职责和政治使命。当前,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主流是好的,但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深入分析发现都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说明还有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缺乏政治敏锐性,特别是一些基层党员干部错误地认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高级领导干部的事,离自己很遥远,对自己可有可无,尤其越到普通党员,越认为自己没这方面的责任,这些都是政治站位不高和政治觉悟不高的表现。新《条例》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增的11条内容中,5条都是增加到党的政治纪律里面的,将政治纪律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列为审查重点,明确规定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从重加重处罚,突显了***真正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坚定决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深刻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责任,自觉地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在深学、常学上下功夫;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问责追责等每一项工作之中,在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中,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监督,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要突出政治纪律问题,严肃查处违背***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七个有之”等问题,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优先查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要树牢为民情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反复强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近年来,我们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正风反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我县查处的案例来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新《条例》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生态保护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有所涉及,完善了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条款,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特殊历史使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为民的使命,加大对广大群众关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重点开展扶贫领域、生态环境、营商环境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要认真履职尽责。新《条例》突出与时俱进,划出纪律“红线”,是我们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遵循,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学以致用,用新《条例》指导工作,在工作中认真实践,切实用好新《条例》这把新时代纪律建设新标尺。强化监督,在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第一职责上积极作为,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保持高压态势,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聚焦“关键少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体现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精准有力有序惩治腐败,提高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对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必须对自己有更严格的要求,“打铁的人”必先成为“铁打的人”。要把学习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主动、认真、全面学习新《条例》,加强对******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的学习,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一刻不停增强监督本领。坚决贯彻落实好省纪委出台的“十条禁令”,自觉戴好“紧箍咒”、架起“高压线”、筑牢“防火墙”,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
网络编辑:张海锋
信息审核:张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