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荣获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近日,从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上获悉,宜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宜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倡导节约,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宣传教育,改进方式方法,加强科学管理,坚持不懈努力,节能降耗上水平不断提升。
2013年,综合能源消耗量512.69吨标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5.84千克标煤/平方米,年人均能耗866.03千克标煤/人,年人均水消耗量22.95立方米/人,人均能耗偏高。
2014年,综合能源消耗量486.38吨标煤,比2013年降低26.31吨标煤,降低率5.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4.12千克标煤/平方米,比2013年降低1.72吨标煤,降低率4.7%;年人均能耗819.74千克标煤/人,年人均消耗水量19.7立方米/人。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综合能源消耗量为379.34吨标煤,比2013年降低110.04吨标煤,降低率22.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25.04千克标煤/平方米;年人均能耗为630.13千克标煤/人,比2013年降低189.61吨标煤,降低率23.1%;年人均水消耗量15.91立方米/人。
网络编辑:张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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