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到宜君县检查督导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
11月1日,省财政厅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检查督导组长、省财政厅国防与政法处副处长陈明一行到宜君县检查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市财政局政法科及县财政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在检查中,陈明指出,全县政法各单位均能按规定使用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分配比例用于加强基层单位建设和办案支出,法律援助资金也能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了转移支付资金及法律援助资金的作用。同时,仍存在部分单位装备采购缓慢、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陈明要求,一要思想认识到位。财政部门、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精神,把做好、用好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放在首要位置,使有限的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二要责任落实到位。办案(业务)费要及时下达拨付,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按照“文到即办、款到即拨、专人负责、限时办结”的要求,确保办案(业务)费及时拨付到基层政法机关;政法部门装备采购要加快工作进度,按照装备采购范围进行工作需求项目申报,及时完成采购任务,加大投入使用。三要严格管理到位。加强资金管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研究,认真探索,创新机制,规范编报三至五年装备项目采购计划实施方案。四要监督检查到位。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政法单位办案经费及装备项目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最后,各政法单位表示: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定期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方案、措施,从源头上查找、分析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提高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认真制定装备采购计划,按照工作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规范编制单位装备采购计划实施方案。
网络编辑:张海锋
信息审核:张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