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七项举措扎实推进村务公开
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印台区通过七项举措在106个行政村扎实开展村务公开工作。
完善村务公开内容。将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落实情况,村干部民主评议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精准扶贫等政府涉及农民利益的有关政策、法规及事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三年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等村务等内容必须公开。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网站等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公开内容自公布之日起保留15日,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明确村务公开时间。一般事项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在每月10日前公布。凡涉及村民利益、群众反映集中、密切关注的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公开。规范村务公开程序。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听取村民意见;答复、解决村民提出的问题;归档保存,并报镇办政府备案。建立村务公开纠错制度。村务公开过程中针对村民提出的疑问及时解释答复,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如果属实,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公开整改情况。对弄虚作假、公布不全面、不及时的,名实不符、遗漏错误的,镇办政府及时责令改正。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村级日常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村民监督委员会按月进行财务审查,先理财后入账。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村建设工程等工作。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建立“村务监督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开展活动。深化民主评议工作,民主评议活动一般按照“述职、质询、解答、测评、公布测评结果”的程序进行。对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与被评议人员的使用和补贴(工资)发放直接挂钩,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记者:原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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