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简政放权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
耀州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计生部门关于简政放权相关要求,并制定下发了《耀州区再生育证办理工作规范》,积极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
一是减少申请材料。办理《再生育证》夫妻,只需提供《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必要材料。夫妻双方婚育情况清楚的,一律不须本人提供婚育证明材料。对收养、再婚、非遗传性残疾等特殊情况申报材料进行明确规范,多地流动的只需提供一处婚育证明,同时还积极推行承诺办证。
二是下放审核权限。申请再生育对象婚育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由乡镇(街道)负责,审核权限由区级下放至乡镇一级,区人口计生局仅审查生育政策是否正确执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对申请原始证件审核后,即可退还本人,上报区级材料不再报送原始证件。
三是实行即时审批。对于再生育指标审批,乡镇(街道)在审核完成后报区人口计生局,实行随报随批,不再通过定期召开局务会议方式研究审批再生育指标,大大缩短审批时间。
四是创新办证方式。依托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在区乡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置计生服务窗口,集中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办理《再生育证》咨询、受理工作。同时,还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在全区推行人口计生便民大厅服务、预约代办服务、送证***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证,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网络编辑:刘瑞
信息审核: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