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七条措施抓项目保发展促转型
为早日实现铜川资源转型发展目标,将铜川打造成经济强、文化兴、生态美的全国知名休闲养生城市。铜川市政府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确定了2014年40个重点建设项目,明确了以点带面,发挥辐射作用,促进经济提速发展的新思路。按照新思路,铜川市政府积极转变职能,主打服务经,当好服务生。从建设服务型政府,法制政府出发,坚持一切为了项目,一切服务项目,设身处地为项目建设搞好服务,制订了《铜川市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办法》,用7条措施为项目发展提供政策支撑,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实行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推进制。铜川市政府设立了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项目办)。市重点项目办实行例会制和协调会议制度,负责协调、研究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属地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推动,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负责所承担项目的实施和推动。
二是实行重点项目驻工地专员制。在市重点项目办的领导下,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按照项目属地和权责,向重点项目派驻一名县级领导和一名优秀后备干部,作为政府驻工地专员,全程负责项目的外部协调、手续办理以及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建立工作日志制度,作为绩效考核、行政问责的依据。
三是实行重点项目媒体公示制。在市级新闻媒体、市政府网站公布年度确定的市级重点项目。项目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年终考核奖惩”,按季通报和年终考核结果在市级新闻媒体、市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符合条件的后续项目,可在下一季度列入。
四是实行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制。国土部门要按期安排土地指标等资源配置,限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改、规划、环保、住建、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分别在市县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开设专门窗口,安排专职人员,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理项目所需的各项手续。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要按照项目业主需求和市政府的要求,限时完成项目供地,并在项目进地前将水、电、路等基础配套设施通至项目围墙外零公里,供气、通讯等其它基础配套设施按约定时限通达。市金融办协调做好项目融资保障工作,在市域内金融机构当年获得中长期贷款的重点项目,经市重点项目办核定后,市级财政给予一年贴息支持,并进一步研究出台重点项目金融扶持政策和办法,建立银企资金融通机制,搭建重点项目资金融通的平台和绿色通道,切实解决项目主体的资金需求。
五是实行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制。市重点项目办设立重点项目服务热线(0919—3185096,0919—3185797),随时受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部门。市、区县和新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抓重点项目的治安环境保障工作,在每个项目工地设立警务室,及时查处并严厉打击强揽工程、阻挠施工、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和服务保障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行为。市监察局设立重点项目投诉举报专线(0919—3283226),成立明察暗访组,从严查处涉及项目建设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网络编辑:张志珍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