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四举措***农村建房安全监管难题
一是切实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农村建筑工匠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建房审批备案和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建房农户和建筑施工负责人需分别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农村建房施工安全责任书》,明确建房户、建筑承包人、施工人员三方责任,将农村建房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建房安全大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拉网式的摸排检查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各村组、社区,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进行逐一造册登记,督促各建房户和建筑施工负责人加强现场安全监管,落实了1—2名现场安全员。对未按照规定办理“一书一证”(选址意见书和开工许可证)等相关审批备案手续,未签订《农村建房施工安全责任书》,或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责任未落实、存有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顿,坚决防止触电、坠落、坍塌等事故发生。
三是加大农村建房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镇办及村委会、村民小组的作用,利用广播、短信、村镇公开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建房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对辖区内建房户、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进行建筑施工安全培训,学习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导致民房建设中发生安全事故的镇办,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该镇办进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网络编辑:任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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