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批单位被评为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在日前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我市一批单位受到表彰,获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其中,市污水处理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陕西省煤田地质局一九四队、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等被评为“陕西省文明标兵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第一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铜川汽车站、铜川图书馆、耀州区烟草专卖局、宜君县电力局等被评为“陕西省文明单位”;耀州区区委机关被评为“陕西省文明机关”;耀州区关庄镇关庄初级中学、七一路小学、青年路小学被评为“陕西省文明校园”;宜君县西村乡、印台区红土镇崾先村被评为“陕西省文明村镇”;宜君县城关镇宜园社区被评为“陕西省文明社区”;团市委、王益区文明办被评为“陕西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网络编辑:周治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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