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落实为民服务举措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
近日,为了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决定全面推行为民服务首问责任制,规范本单位首位接洽群众电话或来访的工作人员办事行为,确保群众的话有人听、惑有人解、事有人办,让群众满意,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明确首问责任人及其职责。群众来电话、来访时,第一个接受群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其职责是:坚持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基本原则,坚持热情主动、文明办理、规范服务宗旨,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方便快捷为标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方便来电话或来访群众办事。
明确首问责任人办事程序。根据群众办理事项属于本人职责、本单位职能、市便民服务中心院内外单位职能等承办人或单位的不同,规定了首问责任人的相应办事程序。
明确首问责任实行全方位监督。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在所有办公室文件柜显著位置张贴服务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明确首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为民服务首问责任制规定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和《铜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员管理意见(试行)》严肃处理。
全面实行为民服务首问责任制,是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方便办事群众,进一步打造方便、温暖人社服务新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把严格贯彻落实该项制度作为长效机制来抓,通过群众意见征集、明察暗访、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铜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民服务首问责任制
为了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切实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打造方便、温暖的人社服务新模式,树立和维护中心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全体在编人员和编外合同聘用人员。
二、概念释义。为民服务首问责任制是指群众来电话、来访时,第一个接受群众询问的工作人员解答、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单位的制度。第一个接受群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三、基本原则。贯彻落实为民服务首问责任制,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基本原则,坚持以热情主动、文明办理、规范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方便快捷为标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
四、办理规定。群众来电话、来访询问或办理事项,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内的事项,应及时受理,能当场办理的即接即办;不能当场办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向服务对象耐心说明理由,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把握不准的或者特别重大、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据实记录,及时、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并答复服务对象。
(二)不属于本人岗位职责,但属于中心职能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将群众引导至具体经办人员办公室,交由具体经办人办理。具体经办人员不在岗的,由首问责任人代为接收、转交,负责***办理,并对接待办理的事项信息进行记录。
(三)属于市便民服务中心大院内单位职能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群众到相关单位,帮助来访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及时办理,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记录。
(四)属于市便民服务中心大院外单位职能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帮助群众查询联系方式,告知相关单位准确地址等,方便群众找到办事单位,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记录。
五、具体要求。
(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人要将群众询问、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一次性告诉群众。
(二)岗位互补。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相互补位,一岗多能,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三)群众监督。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以便群众了解工作人员身份;要在所有办公室文件柜显著位置张贴服务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四)责任追究。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为民服务首问责任制规定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和《铜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员管理意见(试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