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2022年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的公示
平乐县人社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有关规定,对桂林市立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农民工创业扶持补贴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该农民工创业扶持补贴(同安镇妙贝村)经营主体一次性创业补贴共计5000元,现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3年5月8日—5月14日)。
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平乐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并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名称及地址:平乐县就业服务中心(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26号),邮编:542400。
联系电话:0773-7895093,电子邮箱:plxjyfwzx@guilin.gov.cn。
***:平乐县2023年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2023年第一批)
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