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公示。
一、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恭城华宇木业有限公司、恭城县嘉会乡腾达木业建筑模板厂、桂林览美竹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手续有待完善。
问题序号:类型三序号7问题9
二、整改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桂林市恭城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性质,明确了发现问题(类型三序号7问题9)由桂林市恭城生态环境局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恭城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5月24日对恭城华宇木业有限公司、恭城县嘉会乡腾达木业建筑模板厂、桂林览美竹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手续进行检查,发现三家公司均已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桂林市恭城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5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恭城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3-8210588
桂林市恭城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