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丹广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风险控制及核
关于陈丹广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的公告
2022年10月13日,武汉海关技术中心襄阳检测实验室对陈丹广经营的豇豆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9日,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武汉海关技术中心襄阳检测实验室出具的豇豆检验报告,豇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SJ2203687,经抽样检验,甲胺磷、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责令当事人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立即启动召回程序。经查明,陈丹广从襄城区庞公街道蔬菜门市部个人工商户王艳明处购进豇豆8.3斤。不合格食品已销售完,现无产品召回。
三、行政处罚情况:
陈丹广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处理。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食品的检验报告、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证明等资料。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四、整改情况:
陈丹广对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关。
五、公示网址链接:
http://www.xfxc.gov.cn/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