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回头看问题二)整改情况公示
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回头看”问题二)整改情况公示
2019-05-24 10:45:00 来源: 秀峰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二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7 年 4 月底前,清理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土政策”,但桂林市灌阳县置若罔闻, 2017 年以来仍 4 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对高耗能高污染铁合金企业电费扶持事宜。2017 年至今,共对 8 家铁合金冶炼企业补贴 2928.4 万元;2018 年 3 月还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 7 家铁合金冶炼企业 2016 年度上缴地方税收 327.9 万元作为扶持资金全额返还相关企业。”
二、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1:举一反三,不再出台不符合规定的产业扶持政策。
措施2: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正确引导冶炼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大技改投入,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四、验收情况
2019年5月22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秀峰区整改领导小组组织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等单位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回头看”问题二)进行验收,验收组人员一致统一通过该问题的验收。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28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22408 0773-2809857(传真)
联系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