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市城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期间
市城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和现场监督管理,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2019年高考期间市城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环境噪声监督控制时间:2019年6月4日至6月8日。
二、噪声控制范围:市城区,重点是市一中高中部、市二中高中部、市三中、市四中、市五中、市十三中、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市文实中学、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附属中学和考生住宿酒店(万国饭店、金湾国际大酒店、恒商大酒店、高岭商务酒店、海豚大酒店、景泰大酒店、五洲大酒店、中金大酒店、维也纳酒店、维也纳国际酒店)周边。
三、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对高考考场及考生住地等周边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和控制。快速妥善处置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严查高考期间噪声扰民违法案件。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以外,还将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一)禁止噪声超标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禁止娱乐场所环境噪声超标;
(三)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四)禁止所有商业经营活动、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干扰;
(五)考场路段及周边道路禁止机动车辆喇叭噪声干扰。
四、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生态环境局12369,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862153、187****2502,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12318,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883009。
特此通告。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