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防城港市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六大类11个问题中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污水处置问题”,经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已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16〕41号)整改目标要求完成整改,并于2017年9月20日通过了我市组织的核查验收。现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销号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上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10月2日(共3天)
意见反馈:如有异议,请将反馈意见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10月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50号;
邮政编码:538001;
联系电话:0770-2835293。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污水处置问题)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污水处置问题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一)问题描述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区36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或在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仅12个,大量工业废水冲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接超标排放。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要求
1. 2017年1月底前完成企沙工业园区、大西南工业园区和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等3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
2. 2017年2月底前制定完成企沙工业园区、大西南工业园区和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等3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责任单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企沙工业园区工管委、大西南工业园区工管委、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工管委。
三、整改情况
1.已完成。截至2014年10月底,涉及我市的大西南工业园区、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和企沙工业园区等3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已全部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调查和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其中,大西南工业园区于2013年10月即已完成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调查和调查报告编制工作;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于2014年8月已完成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调查和调查报告编制工作;企沙工业园区于2014年10月已完成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调查和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2.已完成并进一步深入推进。截至2016年12月底,涉及我市的大西南工业园区、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和企沙工业园区等3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已全部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制定并全面组织实施。其中,大西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8月底已完成主厂区建设,目前,1#泵站已完成主体装修施工,正在进行设备订购;2#临时提升泵站与永久提升泵站同步建设,临时提升泵站建设已完成,具备将A区来水通过临时泵站加压到B区管网的功能,永久泵站本月无明显进展;青草坪路南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完成顶管230米(总长250米);市住建委已批复景昇隆段污水迁改管廊,市北部湾经济区管委办正在对接征地办、发改委、规划设计院等部门开展项目征地及立项工作,北投水务同意在旧管网处安装临时泵站,预计年底通水投入试运营。江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3月底已完成厂区主体、厂内硬化绿化、厂外管道3457.7米铺设,于4月30日开始已通水试运行,目前试运行基本正常,已完成工程投资3237万元。企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Ⅰ标段侯工楼、综合楼、仓库主体已经封顶。其中侯工楼、综合楼正在进行墙体砌筑及水电安装,仓库、综合楼楼面养护;Ⅱ标段进水调节池反梁钢筋绑扎、池壁模板安装,加药间承台施工,配电间、紫外线消毒渠静压检测,硝化生物滤池基础开挖、破桩头,前置反硝化生物滤池管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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