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2月24日,夹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仕军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洪滔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四川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乐山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夹江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学习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会议听取了夹江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关于2022年度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的情况报告。
按照《夹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的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发了《夹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每人应分别联系县人大代表3名,共联系县人大代表93名。代表们立足自身领域,在推动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本行业领先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组成人员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了对联系基层代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广泛地了解了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推动了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会议建议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联系工作,进一步密切联系,及时收集社情民意,进一步强化协调,积极做好服务保障。
会议还书面听取了夹江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办理《夹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监委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夹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传达学习了乐山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精神。
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明龙、吕汝伦、徐刚、陈光利,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胡洪捃,县政协副主席夏勇,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3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