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秦淮区春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秦淮区春节、“两会”期间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管委会):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要求,现将《2023年秦淮区春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2023年秦淮区春节、“两会”期间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元旦、春节、“两会”和灯会期全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安全和谐的两会环境,特制定全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专项整治方案时段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2月10日
二、重点检查的单位及设备
商场、地铁站、医院、宾馆、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承担两会保障的重点使用单位。
三、工作目标
确保在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街道分局局长为成员,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设在特设科,特设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
各街道分局通过***、电话通知、微信群(QQ群)发布要求、集中会议布置等形式,督促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不使用未检验合格的设备和未校验合格的安全***;依规及时落实日常检查、巡查、维保和应急演练。结合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对安全管理和操作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脱岗、漏岗,酒后及疲劳上岗等现象。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按期完成整改并填写自查自纠表(***),自查自纠表格于1月13日前报至属地街道分局。
(二)整治排查阶段(1月2日至1月29日)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整改各类隐患,及时向属地街道分局上报隐患整改情况。各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对自查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执法检查,并在手机中录入填写检查表,对隐患突出的重点监控单位要上报区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联合市特检院、市锅检院专家开展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以及单位坚决予以查封、从严从重实施处罚。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于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从严查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在采取必要措施情况下上报区局、街道协调解决,必要情况下报区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三)总结深化阶段(1月28日至2月10日)
各街道市场监管分局要对辖区重点区域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隐患的单位进行逐一***复查,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各街道市场监管分局于1月29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送至局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区局专项整治小组将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巡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岁末年初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事关节日平安祥和。人员流动、抢工期赶进度、疫情防控措施调整等事特种设备频繁停用复用,安全形势严峻复杂,监管任务繁重,各街道市场监管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相应的保障工作机构,加强对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确定区域重点工作对象,制定专项监管保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认真发动企业自查,严格组织对重点区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做到排查不漏一个地方,治理不漏一处隐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各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应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可有效利用街道各社区的安全管理员平台,加强街道分局网格化监管,发动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街道、区局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的同时,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共同推动安全隐患的消除。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各街道市场监管分局要统筹安排专人值班,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拉得出、打得响。要加强信息传递,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
所属街道:
使用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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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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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自查项目 | 锅炉 | 压力容器 | 电梯 | 起重机械 | 场内机动车辆 | 整改计划及措施 (可附资料) | ||
客梯 | 货梯 | ||||||||
1 | 在用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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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注册登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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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注册登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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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验有效期内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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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期未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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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安全阀、压力表等)检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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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持证作业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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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持证上岗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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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管理机构 | □有 机构名称: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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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理人员 | □有 专职_人 兼职_人 □无 | |||||||
安全管理员是否持证 □有 □无 | |||||||||
11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 □已制定 □未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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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已制定 □未制定 | |||||||
13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 □已建立 □未建立 | |||||||
14 |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 | □按规定维护保养 □未按规定维护保养 | |||||||
自查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填写日期: | |||||||
注:本人申明对上述填写内容的真实情况负责。 申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