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今年以来,宾阳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创新管理机制,全力支持全县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今年宾阳县县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2230万元,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今年1—8月,宾阳县获得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27万元,支持全县乡村振兴,重点支持1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建设,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等领域继续向乡村振兴倾斜,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宾阳县还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加快发展。今年1—8月,宾阳县共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747.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615.75万元。此外,宾阳县获得中央和自治区和南宁市级农田建设资金1537万元,为当地优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宾阳县还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1—8月,共获得中央和自治区及南宁市级水利发展资金8***1万元、农村改厕资金200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补助资金49.5万元,全力支持全县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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