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药品制剂及自用原料药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区长江大道18号l幢、泰州市健康大道801号28幢 |
建设单位 | 上海汇伦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6日上海汇伦江苏药业有限公司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8日上海汇伦江苏药业有限公司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2022年9月21日、9月23日上海汇伦江苏药业有限公司在“泰州日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4、2022年9月20日上海汇伦江苏药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青年公寓、沿江街道、口岸街道等处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5、2022年11月23日上海汇伦江苏药业有限公司在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
建设项目概况 | 上海汇伦江苏药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4066.3万元,利用泰州市健康大道801号28幢现有固体制剂生产车间更换、新增设备扩大产能,进行药品制剂生产。另租用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区长江大道18号l幢,改建面积约7000m2,建设制剂配套原料药车间及公用工程等辅助设施,从事药品制剂配套原料药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药品制剂:阿伐那非片2500万片,替格瑞洛片1.5亿片,利伐沙班片1.2亿片,赛洛多辛胶囊1亿粒,替格瑞洛片1.8亿片(MAH),利伐沙班片1.8亿片(MAH),赛洛多辛胶囊1.5亿粒(MAH),注射用西维来司他钠2500万瓶(MAH);自用原料药:阿伐那非5吨、替格瑞洛30吨、利伐沙班4.5吨、西维来司他钠2.5吨、赛洛多辛1吨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滨江园厂房原料药生产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物料中转废气、生产工艺废气、设备清洗废气、质检废气、废水处理废气等。其中物料中转废气、生产工艺废气、设备清洗废气、废水处理废气分别通过管道收集进入1套“碱喷淋+三罐式树脂吸脱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楼顶1根25m高4#排气筒排放;质检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与离心机间整体换气收集的废气一并进入1套“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与经树脂吸附装置处理之后尾气合并经楼顶1根25m高4#排气筒排放。另外,树脂吸附饱和后进入脱附工况,水蒸气从吸附塔顶部通入,脱附下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器冷凝后进入油水分离器,不凝尾气再通过管道进入树脂吸附罐中,形成闭路循环。 医药城厂房运营期药品固体制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生产粉碎、过筛、称量、预混、湿法制粒、干燥、整粒、总混、压片、填充、包衣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过设备自身配套的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经过除尘后的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滨江园厂房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厂区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后排入原料药公共服务平台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经平台污水处理站处理到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处理,医药城厂房固体制剂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主要为公辅设施及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较小,直接通过现有污水管网排入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污水厂处理尾水经赵泰支港排入长江。 (3)噪声 本项目滨江园厂房原料药生产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离心机、方形真空干燥机、摇摆颗粒机、鼓风干燥箱、超声波清洗机、通风橱、泵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制水设备、冷却塔、风机、真空泵、水泵等公辅设备,医药城厂房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制粒机、胶囊充填机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等公辅设备,噪声值约在65~90dB(A)之间。经采取多种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滨江园厂房生产工艺废液(废脱色过滤介质、生产废有机溶剂)、设备清洗废液、质检废物、污泥、废盐、脱溶废液、树脂脱附废液、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附着有毒物质的废包装材料、接触有毒物质的废过滤器、废劳保用品及医药城厂房过筛废渣、不合格品、附着有毒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除尘灰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固废经高温高压灭菌后的废培养基、纯水制备废弃物委托一般固废处理企业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普通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种固体废物环境“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