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涉及不合格驾驶人案件的公告
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涉及“不合格驾驶人”案件的公告
2022年11月1日,我大队已对涉及“不合格驾驶人”(准驾车型B2以上“两客一危一校”等营运车辆驾驶人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计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的)案件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等内容通过邮寄、电话等方式进行告知。现仍有2位违法驾驶人未到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以及《湖南省实施
请此2位驾驶人在公告期(七日)内到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如果公告期届满仍未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或给予其它处罚。
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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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及“不合格驾驶人”案件公告告知明细表 | |||||||
序号 | 违法行为 | 违法编号 | 当事人 | 号牌号码 | 违法时间 | 违法地址 | 处理情况 |
1 | 行政拘留违法记录未处理 | 430****6001**** | 周*亮 | 湘B2**95 | 2022-08-26 16:48:18 | 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马道村至炎陵县霞阳镇石玉村(狮麻线)1公里500米 | 未处理 |
2 | 行政拘留违法记录未处理 | 430****6001**** | 田* | 湘BJ**76 | 2022-10-12 19:56:10 | 株洲市炎陵县井冈路与圳界巷交叉口 | 未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