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连续五年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检察日报社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我市检察院榜上有名,被评为“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五年获得该荣誉。同时,该院王可同志荣获“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称号。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牢固树立“能动履职求极致、止于至善保稳定”的理念,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线,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载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检察正能量。先后在国家级、省市级新闻媒体及网络媒体发布稿件320余篇,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6000余篇。
下一步工作中,市检察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动力,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检察工作,以更积极主动的姿态、更生动鲜活的形式,不断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持续讲好检察故事,唱响法治时代强音。
(李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