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关于及时做好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9号)精神,为及时做好我县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申领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技师(二级)2200元、高级技师(一级)2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符合自治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企业参保职工按现行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三)补贴方式。按现行方式依申请办理。
(四)执行期限。上述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补助对象。对招用毕业年度(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补助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核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即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下同)政策不能重复享受。毕业生的身份企业只能用一次,本年度以此身份享受了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其他企业不能重复使用。
(三)补助方式。招用毕业生的企业向乐业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材料包括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及花名册,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执行期限。上述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及时到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咨询办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何仑泽,电话:181****8815。
特此通知。
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4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