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矿集团桂黔(隆林)经济合作产业园煤电铝一体化项目200kta铝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
百色百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百矿集团桂黔(隆林)经济合作产业园煤电铝一体化项目200kt/a铝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百矿集团桂黔(隆林)经济合作产业园煤电铝一体化项目200kt/a铝水工程
项目概况:项目拟新建年产200kt/a铝水,建设铝水车间(420kA预焙电解槽)、备用铸造车间、氧化铝供料及输送系统、阳极组装车间等主体车间及配套的220kV 开关站,供电整流系统,供排水、供气等辅助车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除氟化物外其他污染物的小时浓度预测值、日均浓度预测值和年均浓度预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应的二级标准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划定的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有布东屯、妈陇屯需进行环保搬迁。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废水处理站处理回用项目生产工段,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项目,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各车间循环水系统排放的少量洁净废水对地下水影响较小;厂区已进行地面硬化,并对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的排水沟、集水池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废水发生渗漏导致地下水污染。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新建企业标准相关标准,处理后废水的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项目危险废物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最终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地下水影响不大。因此,本工程在运营期的废水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炭渣、槽大修渣和生活垃圾等,炭渣、槽大修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经处理后,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噪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西、南、北面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关于厂界外(或相邻)3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排放限值标准。项目东面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关于厂界外(或相邻)4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排放限值标准。项目落实环保搬迁后,项目厂界200m范围内没有敏感点。因此,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影响
项目存在的危险化学品有氟化铝、氟化氢和含氟化物的电解槽大修渣。各风险单元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在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本项目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电解烟气和其他粉尘。电解烟气采用集气+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湿法脱硫净化;对原料贮存、转运,阳极组装及残极处理等生产过程的扬尘点设密闭罩,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经论证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2)废水处理
本项目废水、初期雨水采用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处理;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采用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措施+活性炭吸附污水处理措施。
(3)地下水污染防治
项目对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库、阳极组装车间等划为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站等划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划为简单防渗区。通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处理
槽大修渣进行综合回收利用后剩余物质及炭渣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噪声治理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阻抗性消声器,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百矿集团桂黔(隆林)经济合作产业园煤电铝一体化项目200kt/a铝水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靠,项目正常情况下外排的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程度,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水平。在项目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百色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7****0603
邮箱:1604970565@qq.com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邮 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5881118 邮箱:liumy@bohuanchina.com
联 系 人:刘工
百色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