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和学考期间实行噪音控制的通告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分别于6月7日至8日和6月17日至18日进行,我县设有凌云县中学一个考点。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和学考工作顺利进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高考和学考期间在城区实行噪音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学考期间,凌云县中学周边5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及装潢工程一律停止施工,所有超市、门店、娱乐场所、广告宣传车和居民禁止开启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等。
二、高考学考期间,县城区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本通告中所涉及的噪音控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由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大队联合实施。
凌云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