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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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16日发表
根据自治区供销社、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现对大化县贡川供销综合服务站、共和供销综合服务站、众鑫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规模和投资额进行调整,并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下文之日起计算)。
1.贡川乡供销综合服务站经营场所建设面积由240平方米调整为198.4平方米,建设总投资由56万元调整为31.65万元。
2.共和乡供销综合服务站经营场所建设面积由400平方米调整为291.56平方米,建设总投资由60万元调整为46.32万元。
3.众鑫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项目建设总投资由20万元调整为12.6万元。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大化县供销社反映,电话:0778-5812131。
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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