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南丹县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脱指发〔2020〕18号)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保障机制,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实现搬迁群众稳定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出台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244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桂发〔2019〕36号)、《河池市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指导意见》(河办发〔2019〕118号)文件要求。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与安置地群众享有同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到2025年底,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搬迁群众在稳定脱贫的基础上实现“能发展、可致富”,有效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设“九个中心”。即:一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提供“一站式”服务;一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用图书室、乡愁馆、微信群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个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动态管理培训需求和就业信息,为社保参保人员服务;一个文体活动中心,满足社区居民文体休闲娱乐需求;一个老年人服务中心,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留守老人、高龄老人等提供关爱服务;一个儿童之家,为儿童提供集中活动场所和关爱服务;一个平价购物中心(农贸市场),为搬迁群众提供物美价廉的生活用品和副食品;一个社会治安治理中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调解、警务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一个物业服务中心,为搬迁群众的生活提供管理服务。
(二)实施“七大工程”。即: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工程、公共设施配套服务工程、开发产业服务工程、培训和就业服务工程、文化体育服务工程、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工程、社会治理服务工程。
(三)强化四项工作。即:强化教育保障、强化医疗保障、强化社会保障、强化拆旧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