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竹山县优化用电用水用气联动报装暨一张表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工改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提高我县用电用水用气服务质效,持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十堰市优化用电用水用气联动报装暨综合窗口服务改革推进方案》(十工改办发〔2022〕7号)的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优化再造办理流程、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提升专业服务质效,实现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用户通、系统通、数据通、证照通、业务通;通过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市协同统一入口)办理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的办件率达到100%;力争优化营商环境用电指标、用水用气指标考核排名全省第一方阵。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竹山县城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用电用水用气等事项联动报装受理。
三、工作流程
(一)一表申请
企业通过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htp:/zwfw.hubei.gov.cn/webview/tzgc/index.html)或县政务服务中心“电水气报装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用电用水用气报装申请。企业申请时填写《竹山县企业用户电水气联合报装业务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电水气报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
(二)一窗受理
综窗工作人员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时,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符合要求的现场予以受理,并协助企业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企业也可通过省市协同统一入口,自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综窗工作人员受理初审1个工作日完成并推送电水气服务单位,并在当天内反馈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进入出件程序,审核不通过的应写明具体原因。需要联合踏勘的由“电水气报装综合服务窗口”负责组织。
(三)一窗出件
电水气服务单位应在承诺时限内扫描上传“同意报装”的结果文书,企业可在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查看,需要纸质结果文书的,可在“电水气报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或自行在十堰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打印。
请县住建局(水气)、供电服务单位于4月20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负责报装的分管领导、联络员报送至县工改办(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周星鑫,电话:4223606
邮 箱:1217498223@qq.com
***: 1.竹山县企业用户电水气联合报装业务申请表
2.竹山县电水气报装分管领导、联络员
竹山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竹山县企业用户电水气联合报装业务申请表
联合报装编号:2022()号
年月日
申请单位 | 信用代码 | |||||||||
申请地址 | ||||||||||
预约踏勘 时间 | 年 月 日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代码 | ||||||||||
申请联合 报装内容 | □用水报装□用电报装□天然气报装 | |||||||||
用水报装资料(选填) | ||||||||||
业务类型:新开户□扩容□临时用水□ | ||||||||||
供水需求: 吨/ 日 | 是否需要双路供水: 是口否口 | |||||||||
用电报装资料(选填) | ||||||||||
业务类型:新装□ 增容□临时用电□ | ||||||||||
主供容量千伏安(千瓦): | 备供容量千伏安(千瓦): | |||||||||
用天然气设备名称资料(选填) |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燃烧器口径 | 用气压力(KPA) | 天然气负荷(方/小时) | ||||||
工作 | 设备 | 正常工作 | 满负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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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电水气报装分管领导、联络员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联络员 (业务部门) | 手机 | 邮箱 |
县住建局 | ||||
供电公司 | ||||
供水公司 | ||||
供气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