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洪德转让辽宁赋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了马洪德4宗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变更辽宁赋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拟报绥中县人民政府批准。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对该用海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政府审批用海的透明度,根据《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社会公示。
一、 变更人:马洪德
项目名称:马洪德开放式养殖用海;
使用海域位置:绥中县网户乡南侧海域;
用海面积:65.52公顷;
用途:开放式养殖;
期限截止2026年3月18日。
开放式养殖用海界址点坐标:
1、北纬40°07′19.085″东经120°14′49.720″
2、北纬40°07′24.575″东经120°15′0.793″
3、北纬40°06′23.878″东经120°15′43.716″
4、北纬40°06′19.900″东经120°15′31.555″
受让人:辽宁赋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马洪德;
使用海域位置:绥中县网户乡南侧海域;
用海面积:65.52公顷;
用途:开放式养殖;
期限截止2026年3月18日。
开放式养殖申请用海界址点坐标:
1、北纬40°07′19.085″东经120°14′49.720″
2、北纬40°07′24.575″东经120°15′0.793″
3、北纬40°06′23.878″东经120°15′43.716″
4、北纬40°06′19.900″东经120°15′31.555″
二、变更人:马洪德
项目名称:马洪德开放式养殖用海;
使用海域位置:绥中县网户乡南侧海域;
用海面积:65.51公顷;
用途:开放式养殖;
期限截止2026年3月18日。
开放式养殖用海界址点坐标:
1、北纬40°07′13.324″东经120°14′38.682″
2、北纬40°07′19.085″东经120°14′49.720″
3、北纬40°06′19.900″东经120°15′31.555″
4、北纬40°06′15.702″东经120°15′18.877″
受让人:辽宁赋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马洪德;
使用海域位置:绥中县网户乡南侧海域;
用海面积:65.51公顷;
用途:开放式养殖;
期限截止2026年3月18日。
开放式养殖申请用海界址点坐标:
1、北纬40°07′13.324″东经120°14′38.682″
2、北纬40°07′19.085″东经120°14′49.720″
3、北纬40°06′19.900″东经120°15′31.555″
4、北纬40°06′15.702″东经120°15′18.877″
三、变更人:马洪德
项目名称:马洪德开放式养殖用海;
使用海域位置:绥中县网户乡南侧海域;
用海面积:65.55公顷;
用途:开放式养殖;
期限截止2026年3月18日。
开放式养殖用海界址点坐标:
1、北纬40°07′29.889″东经120°15′11.526″
2、北纬40°07′35.054″东经120°15′21.587″
3、北纬40°06′31.659″东经120°16′7.712″
4、北纬40°06′27.800″东经120°15′55.659″
受让人:辽宁赋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马洪德;
使用海域位置:绥中县网户乡南侧海域;
用海面积:65.55公顷;
用途:开放式养殖;
期限截止2026年3月18日。
开放式养殖申请用海界址点坐标:
1、北纬40°07′29.889″东经120°15′11.526″
2、北纬40°07′35.054″东经120°15′21.587″
3、北纬40°06′31.659″东经120°16′7.712″
4、北纬40°06′27.800″东经120°15′55.659″
四、变更人:马洪德
项目名称:马洪德开放式养殖用海;
使用海域位置:绥中县网户乡南侧海域;
用海面积:65.53公顷;
用途:开放式养殖;
期限截止2026年3月18日。
开放式养殖用海界址点坐标:
1、北纬40°07′24.575″东经120°15′0.793″
2、北纬40°07′29.889″东经120°15′11.526″
3、北纬40°06′27.800″东经120°15′55.659″
4、北纬40°06′23.878″东经120°15′43.716″
受让人:辽宁赋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马洪德;
使用海域位置:绥中县网户乡南侧海域;
用海面积:65.53公顷;
用途:开放式养殖;
期限截止2026年3月18日。
开放式养殖申请用海界址点坐标:
1、北纬40°07′24.575″东经120°15′0.793″
2、北纬40°07′29.889″东经120°15′11.526″
3、北纬40°06′27.800″东经120°15′55.659″
4、北纬40°06′23.878″东经120°15′43.716″
经绥中县公正处公正,我局对变更申请进行受理。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以来人、来函、电话等形式向绥中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特此公示
报送单位: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报送时间:2021年5月 17 日
单位地址:绥中县自然资源局(和平街九号原国地资源局)
联系电话:0429-2390675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