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来宾市兴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2021﹞3号)和《自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自治区林业局和自治公安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森防办字﹝2021﹞13号)精神,来宾市兴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来宾市兴宾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来宾市兴宾区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来宾市兴宾区森林
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
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 来宾市兴宾区应急管理
2021年4月21日
来宾市兴宾区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根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2021)3号)和《自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自治区林业局和自治公安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森防办字﹝2021﹞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查早、查彻、查了”原则,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旅游生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根源进行深入治理,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党政同责,高效协同。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林业主管部门预防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扑救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农业农村部门和环保部门农事用火监管责任、民政部门文明祭祀监管责任、森林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树牢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衔接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坚持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控查处过程,坚持检查、惩处、整改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形成有力震慑。
(三)突出重点,疏堵结合。注意宣传引导,倡导全民防火,突出普法宣传,注重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提升群众自觉防火意识和依法用火观念。
(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着力补短板、堵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规范、建立执法体系、完善责任机制,为依法治火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三、行动方式、范围和时间
(一)行动方式。
逐级分片包干督导督查,原则上以区、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和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兴宾区森防指成员单位督导落实。
(二)行动时间第一阶段,2021年4月13日-5月31日,9月10日-10月31日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第二阶段,2021年9月10日-12月20日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四、工作内容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1.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甘蔗叶、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问题。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问题。
2.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在林区、林缘违规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问题。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不带头文明祭扫问题。
3.野外吸烟。重点治理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监管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对入山人员加强教育和检查,严禁携带烟火入山,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
4.其它生产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跑火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不严格问题。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同题。
5.其它非生产性用火。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治理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玩火弄火,监护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军事训练和演习等引发森林火灾问题。治理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隐患问题。
6.“防火码”推广和应用情况。重点治理“防火码”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进展缓慢的问题,督促各地重点提升“防火码”卡口总数量、卡口启用率、卡口扫码总量,把“防火码”作为野外火源管控及火灾事后追责数据支持的有效抓手,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甘蔗叶、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区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3.其它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防火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其它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5.其它专项行动内容。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森林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五、组织领导
来宾市兴宾区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组 长:黄 芳 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莫元麟 来宾市森林公安局兴宾区分局局长
覃 霖 来宾市兴宾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情况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
主 任:权斌隆 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森林防火办主任
副主任:方荣燕 来宾市森林公安局兴宾区分局民警
韦继全 来宾市兴宾区应急管理局防灭火办主任
工作人员: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来宾市兴宾区应急局防灾火指挥部有关人员及兴宾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1名联络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尽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规程。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抓好贯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形成合力。
(二)强化督导检查。区、乡(镇)人民政府是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分管领导要抓实抓细工作措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应急是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主要力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行业优势,明确责任分工,主动认领职责。各级森防指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重点内容之一,对各地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警示教育。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依法从严从速查处火灾案件及时通过媒体披露火案肇事者处罚情况,通过以案释法,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防火法制观念和自觉防火意识。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检举野外非法用火违规犯罪线索,注意保护举报人信息,严防威胁、报复举报人情况发生。
(四)强化制度保障。要强化“依法治火”理念,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控相关制度规定和技术标准,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完善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林区施工作业监管,突出“防火码”的推广应用,发挥“防火码”在隐患整改、火险预警、宣传警示等方面的作用;将反复性计划用火、祭祀用火区城录入森林防灭火信息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不断提升火源管理信息化防控水平。
(五)强化信息报送,请兴宾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森防指成员单位明确1名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联络员,4月15日前将名单(见***2)报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2021年4月25日前报送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情况统计表(见***3),6月25日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0月25日前报送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及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情况统计表(见***3、***4),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联系人:来宾市兴宾区林业局防火办覃小媛,
电话: 150****6698 邮箱: XBLYFH@163.com
***:1.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联络员回执表
2.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3.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1
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联络员回执表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2
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单位:
数量 | |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 |
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
设立检查站(含临时)(个) | |
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
排查火灾隐患(处) | |
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 |
整改火灾隐患(处) | |
发放宣传品数量(件) | |
悬挂标语(幅) | |
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次) | |
发送短信(条) | |
查处、制止违规用火数量(起) | |
罚款金额(元) | |
行政处罚人员(人) | |
刑事处罚人员(人) | |
追责问责人员(人) | |
其他成效 |
***3
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数量 | ||
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
接收火警数量(起) | ||
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
受理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
行政案件 | ||
刑事案件 | ||
查处/破获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
行政案件 | ||
刑事案件 | ||
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人次) | 总数 | |
行政处罚 | ||
刑事拘留 | ||
逮捕 | ||
移送起诉 | ||
教育、劝阻人员 | ||
罚款人金额(元) | ||
追责问责人员(人) | ||
其他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