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21年大新县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认定2021年大新县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形成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4号)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及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合会审查,拟认定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新发电分公司为大新县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的单位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1月19日前反馈至大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771—3629280。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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