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机局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装字〔2019〕1号)、《晋城市农机局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晋市农机字〔2019〕2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陵川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陵农机字〔2018〕19号)有效落实,现就实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突出重点,普惠共享,围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机械化,精准实施补贴政策。依照《陵川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陵农机字〔2018〕19号),继续在全县实施敞开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继续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补贴资金使用过程中,优先使用结转资金,实现资金使用两年动态平衡。
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大对购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的支持力度,将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等4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列入我县补贴范围。同时,结合我县农机化发展需求,我们将2018年剔除出范围的挤奶机、贮奶罐、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秧苗移栽机4个机具品目重新列入我县补贴范围。
充分发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对补贴机具核验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指导、监督作用,从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入手,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二)便捷补贴申请
(三)改进补贴机具核验
(四)及时审核补贴资金
以往文件与此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此通知为准。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