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功获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经省市场监管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组织推荐,由我市承担的《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日前成功获批。据悉,该试点项目为山西省唯一一个,在全国有51个,涉及21个省份。
按照试点申报要求,晋城市将在老有所养、幼有所教方面进行专项试点,项目期限为二年。目前,晋城市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一是由市人民政府成立试点专班,强化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力求为“十四五”山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借鉴指导。二是结合晋城市实际,合理设计试点建设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包括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前期筹备、培训宣贯、建立标准体系并实施等;三是做好年度总结,对试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标准体系建设情况、配套经费落实情况、试点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四是针对晋城市标准化工作人才缺乏现状,组织好标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并聘请标准技术支撑单位专业人士,对试点项目标准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试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供稿: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茹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