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至2019年度晋城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社科类各学会、研究会,各院校:
根据中共晋城市委宣传部《关于2018至2019年度晋城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立项通知》(晋市宣发〔2018〕24号)和晋城市社科联《晋城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立项课题管理实施细则》(晋市社科发〔2018〕2号)精神,为确保2018至2019年度晋城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程序
2018至2019年度晋城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工作按照以下四个程序进行:
(一)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本单位提出结项申请;本单位签署意见后,推送市社科联。
(二)课题负责人向市社科联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下列四种:
1.《晋城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2.《晋城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一式三份;
3.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三份;
4.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复印件。
(三)社会科学发展研究立项课题最终成果由专家评审进行鉴定。鉴定等级为优秀、合格、结项、暂缓结项或撤项。
(四)市社科联对具有较大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编辑成册或编印《社科成果呈阅》,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二、结项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对研究课题最终成果承担学术责任。最终研究成果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所研究问题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及当前学术研究情况;
2.目前实践进程及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3.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4.成果信息、转摘、引用情况是否属实;
5.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
(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对以下事项进行严格审核:
1.成果有无政治导向问题或不宜公开出版的内容;
2.成果是否在课题研究期间完成,与研究主题有无直接联系;
3.成果获奖情况是否属实;
4.课题经费使用是否属实合理。
(三)市社科联要及时将鉴定结果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成果鉴定等级为“结项”以上的,由市社科联下发《年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评审结项通知》,并注明鉴定等级;鉴定等级为“暂缓结项”的,允许课题组在两个月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并由市社科联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予以撤项,缴回资助经费,并取消申报资格六年。
三、具体要求
(一)结项工作所涉结项申请书、结项审批书请在晋城在线公示公告栏目中,不得随意改动格式。
(二)各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请按通知要求准备结项材料,并做好督促审核工作。相关结项材料(含电子版)请于5月31日前报送至晋城市社科联。
***:1.晋城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
2.晋城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
晋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9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