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区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
按照《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阳办字〔2019〕21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进行整改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20年11月11月,我局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涉及我单位的2.1号整改任务问题(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经验收组确认,上述任务完成整改,现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发改部门重审批轻监管,批建不符:辖区内多家洗煤、石灰窑企业存在批建不符的情况。督察发现,阳泉市鑫岗洗煤有限公司2011年发改委备案产能180万吨/年,实际建成产能60万吨/年,至今未达到备案产能。
牵头部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整改目标:对阳泉市鑫岗洗煤有限公司实施停产关闭,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完成情况:阳泉市鑫岗洗配煤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7日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