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6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旭明,副主任张永忠、张宝明、郑清明、孔禄泉、赵素卿,秘书长赵文骥及委员共33人出席。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靳润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东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廉允列席会议。
王旭明主持预备会议。郑清明、孔禄泉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全市乡村生态振兴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康养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森林防火“一法一条例两决定”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补选韦韬为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王旭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市监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能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民政局、卫健委、金融办、机关事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一梅 荣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