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关于口泉乡鸦房线北侧地块S1S2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决定对位于口泉乡鸦房线北侧地块S-1、S-2土地,地块总面积6.4480公顷,依法实施征收。为了加快建设步伐,现将该地块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名称及征收范围
口泉乡鸦房线北侧地块S-1四至坐标X、Y分别为
(4428061.682,38429167.098)、(4427885.328,38429111.377)
(4427986.396,38429397.535)、(4427815.062,38429326.450)
口泉乡鸦房线北侧地块S-2四至坐标X、Y分别为
(4427940.234,38429498.084)、(4427780.998、38429431.794)
(4427903.931,38429610.149)、(4427742.074、38429554.512)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由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工作。通信、电力、燃气、热力、来自水管线等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
三、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评估标准执行。
四、公告时间
上述征收范围公告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8日。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禁各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六、在法定期限内未腾清净地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在法定期限内可对本公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八、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房屋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