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皇姑区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皇姑区建立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22家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对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报告,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执法主体情况
2020年皇姑区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共22家,其中职权主体19家,委托主体3家。确认的职权主体分别为应急局、生态分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民政局、城管局、审计局、人社局、教育局、发改局、卫健局、统计局、司法局、房产局、财政局、工信局、城建局、民宗局。确认的委托主体分别为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二、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皇姑区在岗在编执法人员427人,参加培训考试合格427人,其中调离执法岗位0人。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皇姑区配备法制审核人员49人,具有职业法律资格5人,与执法人员比例为11.48%。全区集中开展法制审核人员培训3次,各部门培训36次。2020年度法制审核案件数量共12378件,其中法制审核纠正68件。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区直18家执法部门按时完成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编制和公开。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开展编制(非安全领域)涉企检查计划共36件,落实28件,发生处罚、处理案件16件。开展企业回访28件。年底前,已报送区司法局28件。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开展涉及安全领域涉企检查29次,年度安全领域检查实施情况已报送区司法局;开展涉及国家、省、市政府部署的专项检查0次。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全区开展执法人员培训3次,各部门开展执法领域专业培训40次。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皇姑区先后于5月份和8月份完成两次自由裁量权动态调整。第一次调整裁量权基准中,新增执法事项191项、删除执法事项8项;第二次调整裁量权基准1189项。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2020年,皇姑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执法决定共30771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开30771件。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2020年总体备案111件,其中涉企重大处罚案件104件;提出备案建议0件;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区直18个执法部门都配备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共计2***台,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为61.8%;固定场所记录设备配备24台;18个部门将音像设备采购纳入预算。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区直18个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奖惩办法》、《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行政听证程序暂定规定》、《说明理由制度》等。同时,依据权责清单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领导分工、执法科室设置和执法岗位职责。
皇姑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