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30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为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开公正,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依据环评审批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前,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以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向朝阳市龙城区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为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4日(5日)。
联系电话:0421-7108165
通讯地址:朝阳市龙城新区标准化厂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1220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朝阳市龙城区恒昌塑料厂年产2400t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项目 | 朝阳市龙城区边杖子镇辛杖子村 | 朝阳市龙城区恒昌塑料厂 | 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6666.7m2,总建筑面积为665m2,其中:综合用房150m2、门卫15m2、生产车间200m2、原料库3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2400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采用1 台2t 生物质烘干炉对原料进行烘干,本项目生物质烘干炉配备1 台除尘器对废气进行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灰渣进行袋装,然后暂存于灰渣库内。 本项目外购半成品原料,原料堆存于厂区北侧,由于原料含水率较高(30%),采取苫布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产生。 2、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物质烘干炉产生灰渣,根据生物质燃料中的灰分为1.5%,即灰渣产生量为4.32t/a。生物质燃料燃烧后的灰渣进行袋装,然后暂存于灰渣库内,统一外 售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物质烘干炉布袋除尘器产生除尘灰,袋装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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