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公告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定于2022年3月8日—5月13日对住建局、人社局、营商局、商务局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一、巡察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常规巡察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重点是关于本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反映渠道
第一巡察组巡察住建局党组、人社局党组,联系电话:130****0400
第二巡察组巡察营商局党组、商务局党组,联系电话:130****010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至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2年5月6日。
特此公告。
区委巡察办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