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地理标志作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近年来,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实施商标品牌兴市战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推动出台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和行业协会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强化地标发展与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开原蓝莓”“开原尖把梨”“开原大米”、“开原榛子”、“八宝韭菜”、“开原紫皮大蒜”六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覆盖21个乡镇街,带动5万多户40余万人共同致富。
一是挖掘自然资源,带动产业发展。开原自然资源丰富,南北多丘陵地带,东南多山,属长白山支脉。西部地势低平,为清河、辽河冲积平原一部分,土质肥沃,适于机耕和灌溉,是国家重点产粮区和商品粮基地。境内有大小河流166条,水利资源丰富。野生动植物资源充足,榛子、山野菜、食用菌、中草药、林蛙等开发前景广阔。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独特的自然资源和先天条件。
二是未雨绸缪,为申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做好前期铺垫工作。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一个系统工程,特别是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需要提供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证明材料。对此,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成由农业、林业、多种经营、地方志办公室、档案管理、市场监督部门及专家等组成的农产品地理资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摸清工作,对具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要求的,如大米、榛子、韭菜、林下参、红山楂、尖把梨、草莓、蓝莓等农副产品,对其种植历史、产区分布、销售区域等进行了深入调查,在掌握这些特色农产品详实数据和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充实年鉴、县志编撰内容,为下一步注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在已成功注册开原紫皮大蒜、开原大米、开原榛子、八宝韭菜、开原蓝莓、开原尖把梨等六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基础上,于今年10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开原林下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
三是规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加大保护力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程指导行业协会,将符合使用地理标志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吸收为协会会员,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书,发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截至目前,已为32家企业、合作社颁发准用证,此外,为解决品牌较多的问题,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品牌整合办法,凡是符合开原大米、开原榛子、开原紫皮大蒜和八宝韭菜的企业、合作社统一使地理标准品牌,进一步整合了品牌资源。
加大侵权假冒打击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定期检查地理标志产品的商标规范使用、生产、加工、销售情况。有效维护产品声誉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还每年集中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活动。
四是开展行政指导,提升经济效益。开原市市场监管局和农副产品协会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符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先后召开3次推广授权使用会,一次进入主产地进行使用授权对接会,面对面指导,一对一服务。为了更好的让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了解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意义作用,我们印发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宣传材料,让他们了解什么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如何申请使用,使用的目的和作用。为了让它尽快落地生根,使企业增收,农民受益,协会对授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不但不收取任何费用,还出资3万元用于八宝韭菜的广告宣传、暖棚建设以及帮助合作社的一些会员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帮助和扶持八宝韭菜农民合作社能够健康快速发展,使无形资产得到迅速转化经济效益。由此带动了种植、加工、仓储、物流、商贸、人力资源等行业的蓬勃发展。
数据显示,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八宝韭菜的价格由原来的同期每斤批发价1.50元,增加到目前的每斤1.80元,平均每亩增收300元。八宝镇近万亩韭菜种植,年增收近300余万元。
开原大米,2016年水稻种植面积22万亩,大米产量17万吨,产值5亿元,全市种植水稻的农户大约4万户。合作社56个,大米加工企业13个。开原大米远销吉林、黑龙江、山西、新疆、北京、广东,江苏等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