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辐射管理水平
我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辐射管理水平,努力为市民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
规范审批流程,配置审批设施。根据省局审批权限下放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许可证》预审制度,重新制定盘锦市《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把好放射源异地转移及购置的现场核实关、项目审批关,不符合管理要求的项目不批,防护措施不健全的现场不允许施工,今年,共给5家企业发放许可证。开展全面检查,强化企业管理。按照医疗单位、特大型化工企业、油田测井服务企业、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辐射技术服务企业进行分类,进一步排查我市辐照装置的购置及使用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办理情况、废旧放射源的送储情况、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及个人体检情况。主动开展新建大型项目辐射作业现场监察工作,配合公安开展了全市放射源安全大检查行动,规范作业程序,强化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违法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并责令限期整改。建立健全了全市核与辐射企业档案,完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库。持续开展电磁辐射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解决电磁辐射扰民问题。为更好的解决我市电磁辐射环境管理问题,广泛开展了电磁辐射设备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我市电信行业1000余套电磁辐射设备、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敏感性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分别登记备案。对环境敏感点及发生群众信访基站进行严查严管,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切实解决了电磁辐射扰民问题。强化辐射人员管理。认真核查各企业人员体检报告及个人辐射剂量检定表,及时掌握个人辐射防护问题。为了提高辐射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派人参加国家和省级辐射安全管理培训,累计接受培训300余课时。通过培训,提高了我市辐射安全监管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意识及辐射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了全年无辐射安全事故发生,各类型辐射设备及放射源管理规范、使用正常。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