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梁尔昂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
你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关于核准梁尔昂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浦银济发〔2019〕23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梁尔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菏泽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梁尔昂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
2019年9月10日